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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日期:2009-12-04 10:10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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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宜昌市实际, 2009年11月2日,宜昌市市长李乐成签署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共7章36条,对全市所有渡口的设置、撤销、渡船、渡工、渡运、渡口安全管理及其职责、渡船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渡口及与渡口安全有关的活动步入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必将有力推动我市水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确保渡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