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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事故教训 再添工作措施 确保宜昌水上安全有序发展

日期:2012-10-18 11:14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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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13日,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在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宜昌市水上交通安全紧急工作布置会议,会议由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局长程家振同志主持,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局、处主要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海事工作具体部门负责人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枝江“10.11”水上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及目前海事救援、善后处理、海事调查所开展工作,通报了市局事故督导组对枝江地方海事局提出的具体整改督办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在各自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会中,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吴福洲同志传达10月12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局朱局长会议讲话精神。针对宜昌如何认真吸取“10.11”事故教训,对当前全市排查的安全隐患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兴山地方海事局要对辖区“三无船舶”长期非法运营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年底前解决销号;二是在前期暗访检查过程中发现宜都高坝洲水域有渔船、农用船舶非法载客问题,要求宜都地方海事局引起高度重视并将此情况通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加强对库区水域的安全巡查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载客现象的发生。

        会议最后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局长程家振同志提出工作要求,他指出:枝江“10.11”事故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我们要认真吸取枝江“10.1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他强调:一是全市广大海事人员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必须要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发展才能科学发展,违法违规的发展一定不是科学发展,如果发展不安全带来发展与安全的矛盾时,我们宁可选择不发展也要保安全生产;二是抓隐患排查整改,防患于未然。排查隐患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要起点,没有终点,抓安全隐患排查要常态化,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目前,我们宜昌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也叫安全隐患,那就是我们支流、库区航道都不具备船舶夜航的条件,“10.11”事故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望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具体讲:针对香溪河水域,兴山、秭归地方海事局要在河口和峡口两地制作两块电子显示屏,标注不能夜航的警示标志;在童庄河、咤溪河的河口要设置严禁夜航的警示牌,具体工作局航政科督办;三是抓重点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抓重点,首先要抓住重点船舶,我们的重点船舶就是“四客一危”船舶,马上进入冬季,防雾,防冻、防滑将是我们下一步工作中的重点;四是抓现场监管,消除侥幸心理,安全监管最有效的手段还是我们传统做法即现场监管。现场监管我们要做到“三铁”,即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段,“三铁”中要体现我们人性化管理的一面,要突出对人命的关心和爱护。以后期市局要加大暗访工作的力度,暗访工作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手段,我们要坚持、完善;五是要抓安全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到位,责任、意识、技术得到落实,海事部门监管就会减少很多问题和隐患;六是抓队伍建设。提高我们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关键在于我们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这几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来看,我们这支队伍是能打硬仗的,但是,队伍离开建设、离开学习、离开提高,队伍素质是会落后、下滑的,所以说,下一步,队伍的建设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中之重,各地务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吕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