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地方海事处全面启动“四船”共治行动
近日,按照省、市港航海事系统开展“四船”共治行动的统一安排,秭归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带领基层所部分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辖区重点港口、渡口及九畹溪景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办,宣传贯彻“四船”共治行动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近期发生的鄂黄冈货2636运砂船、鄂荆州渡6217渡船等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港埠经营企业、渡船业主一定要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客渡船值守人员不到位、救生设备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四船”共治行动的要求和夏季水上安全监管的重点,要求各渡船及港埠经营业主突出以下重点抓好日常安全管理:一是防止因天气炎热造成安全从业人员疲劳作业,各港口、渡船业主应配备防中暑药品;二是各景区、港口、渡口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严禁在作业水域下河游泳;三是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四是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杜绝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还深入香溪海事所,重点查看了所内日常监管痕迹及内业建设,召集所内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座谈,询问了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盲区,在听取了香溪海事所负责人对所内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汇报后,县地方海事处主任李祖顶要求基层所一定要围绕“四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针对客渡船、旅游客船、砂石运输船和危险品船四类船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行动的时间要求和步骤,明确“四类”船舶检查的重点,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一个不漏的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打好一场“四类”船舶共治的攻坚战。
(胡权友、周山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