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港航海事局召开2015年一季度安全例会及春运工作会
会议传达了省、市安全工作会精神,通报了近期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情况,总结了2014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2015年一季度及全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会议对2015年一季度安全工作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开展春运前安全大检查,确保春运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二是组织各地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复合上报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人,巩固网格化管理成果;三是建立渡口渡船考核机制,强化渡口渡船监管力度;四是进一步开展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完成2014年更新渡船补贴资金发放和2015年最后一轮渡船更新工作;五是完善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和正确使用。
会议强调,2015年,安全管理要着力解决存在的“五个问题”和“进一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经营业主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达到应有高度;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船舶管理方面的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和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强化我市监管任务最重的清江水域,解决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经费不足的矛盾,理顺当阳海事机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有社会需求,又无运力替代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已安装到位的GPS系统和AIS系统设备管理,减少损坏,真正让科技手段为安全管理所用。
会议对春运安全工作作出了专项布署。一是加强春运组织领导,完善水陆联动机制、应急保障机制、严格24小时值班制、落实准点发班制四个机制;二是加强春运安全管理。对所有执行春运安全船舶实行安全检查,加强对配备GPS和AIS的船舶24小时不间断监管,对重点时段、恶劣天气、重点渡口和码头及危险品上船的船舶重点监管;三是提升春运服务品质;四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管。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认真处理旅客投诉,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及时掌握运输需求,加强动态调度和应急处理。
会上,市局与14个县(市)区局(处)签订了2015年度宜昌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胡继学、田清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