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恩施水路交通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一期)圆满结束
开班仪式上,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朝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新形势下对执法人员的新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深刻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权力,谨慎地恪守正当程序,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要明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一批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应切实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有紧迫感。三是要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此次培训聘请了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省港航管理局法律顾问姚春华,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海事法庭庭长周炎华,宜昌海事局办公室主任向丽妮,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省级优秀法制教官朱国辉等四位专家,从非法码头强制拆除相关法律问题、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海事自由裁量权运用及技巧、公安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讲授。讲课内容范围广、问题深度大、操作指导性强,给大家以思考和启迪,学员反映良好。


(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