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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港航建设工作要点

日期:2016-06-30 12:11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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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全省港航建设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及全省港航海事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以省厅“冲刺杯”劳动竞赛活动为载体,抢抓建设长江经济带机遇,加快港航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储备,进一步提升港航建设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港航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及省厅下达的2015年工作目标,为湖北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的跨越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

(一)加快编制“十三五”水运发展规划。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三大战略,围绕主要发展指标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拟定具体指标、保障措施和项目库,完成《十三五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纲要》,在此基础上完成全省“十三五”水运发展规划的编制。各市州在4月完成辖区“十三五”水运发展规划并上报,省局在5月完成全省“十三五”水运发展规划的编制。

(二)加快《湖北省长江、汉江干线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编制报批。在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长江、汉江干线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报省政府审批;在省政府审批后,各市州根据本规划尽快启动本地区港口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确保两个规划衔接一致,更好地保护岸线资源。

(三)抓紧《湖北省内河航道发展规划》编制报批。结合《航道法》,根据《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11~2030)》,编制《湖北省内河航道发展规划》,争取今年获得省政府批复,引领我省航道的发展。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提前启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积极配合做好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模型试验研究;确保列入部重点项目库的雅口枢纽、蕲河、三峡库区支流等3个工程开工建设;确保长阳港区翻坝物流园、黄石阳新富池、荆州朱家湾综合码头二期、荆州开发区工业综合码头、黄冈张家湾港区祥宏物流、鄂州三江港区、恩施港汾水港区码头、襄阳港小河港区、襄阳港陈埠港区、潜江港泽口港区、蕲春管窑物流园区、中交二航局阳逻生产基地码、江汉运河后港综合码头等13个港口项目开工建设。

(五)确保一批项目完工投运。对于“十二五”四批集中开工的建设项目,特别是交通运输部补助的项目,均要在今年建成营运;确保武汉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起步、荆州盐卡三期、黄梅小池综合码头、宜昌港枝江姚家港综合码头、金口港区上海通用汽车配套码头、白浒山左岭煤码头、宜昌红花套作业区宏拓散货码头、鄂州五丈港综合码头二期、嘉鱼石矶头港区临江山物流园区综合码头、荆门沙洋港综合码头等10个项目基本完工。

三、加大项目前期储备

(六)策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通过实施“分片负责、跟踪指导、对口协调、动态通报”,推进水运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省政府、省厅“打造现代航运千亿板块”的部署,围绕国家高等级航道、跨省水运通道、港口综合交通枢纽,策划提出一批重大港航建设项目。

(七)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省规划。对于事关本地区和全省水运大局的重点项目,积极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协调,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厅“大盘子”,为后续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提供支撑。

 四、加强水运发展研究

开展“十三五”水运投资政策研究。通过开展调研,了解周边省市及我省各地水运发展现状和需求情况,对我省“十二五”水运投资政策及投资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结合我省“十三五”水运发展要求,提出“十三五”水运投资政策建议报厅。

开展“十三五”水运发展需求分析。结合长江经济带、“一路一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对我省“十三五”水运发展需求分主要河流和分港口进行系统研究,预测“十三五”水运发展方向及到达水平。

推进长江中游高等级航道网跨河桥梁通航净空高度研究。对江汉平原航道网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在对未来航运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骨干航道的通航净空尺度控制、建设方案、分期实施方案及相关问题和建议,为内联外通、干支直达、运转高效的航道网络打下基础。

五、做好港航建设资金计划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项目投资计划工作。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及2015年工作任务,对每个港航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确定项目年度建设进度目标,合理编制年度预安排计划及投资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十二)做好省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对市场化程度高、资金分配结果具有可选择性的港口、船型标准化等项目申请省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继续采取竞争性分配,进一步发挥省财政资金的引导效益。

六、加强工程建设监管

(十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水运建设市场秩序。继续推进水运建设标准化管理,做好水运建设市场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施工和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工作。

(十四)做好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做好港航项目特别是港口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主动服务,严格把关,对于符合交竣工条件的,要督促业主办理交竣工验收;对于不符合交竣工验收条件的,要督促业主整改。

七、做好航道养护管理

(十六)完善航道养护管理制度。分类开展航道管养体制调研,重点研究航道分级管理。创新航道养护检查考核方式,推行各航道段的交叉检查,不断改进和规范考核方式,提升航道养护水平。进一步完善汉江通航建筑物的统一调度管理,实现丹江口枢纽过船设施的统一调度运行。

(十七)加强汉江中下游航道的监测工作。丹江口大坝调水后,汉江航道特别是兴隆至丹江口航道条件预计变化较大,要加强航道的观测研究以及应对工作,适当调整航道养护的日常巡查频率,提高应急情况处置能力。

(十八)开展航道养护管理培训。适应航道提等升级的新要求,开展航道养护管理培训,从日常养护、整治建筑物观测、设备维修保养、应急保通等方面提升航道养护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高等级航道养护管理的需求。

八、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十九)推进长江、汉江岸线清理整顿。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快制定岸线资源清理整顿方案,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发改、水利、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重点对非法占用港口岸线、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和《湖北省长江、汉江干线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争取省政府出台《湖北省长江、汉江干线岸线资源管理办法》,以保护好岸线资源。

(二十)做好《航道法》等的宣贯落实工作。《航道法》历经20年出台施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也已经颁布实施,《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也在抓紧修订,要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宣贯工作,出台配套措施,提升全省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