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港航管理局新年重拳打击水上违法漂浮建筑物
新年伊始,为全面响应2017年度全市港航海事工作会议关于“提升监管能力、让航行更安全”的工作部署,秭归县港航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秭归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文件通知精神,把清除水上违法漂浮建筑物作为新年度第一项重点工作,重拳出击,强化落实。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成立了由县三峡水库管理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港航局、渔政站及有关乡镇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就进一步做好水上漂浮建筑的拆除工作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是开展全面巡查摸底。协调县三峡水库管理局牵头,与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及渔政站、有关乡镇政府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库区水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全面摸清各支流垂钓平台、钓鱼浮趸等水上漂浮建筑设施现状。
三是加强调查取证,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各基层海事所进行详细的现场取证,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整改。在此基础上,针对全县水上违法漂浮建筑物前期工作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做出专题报告。
下一步,针对水上违法漂浮建筑物清除工作中的各项难点问题,该局将以更加坚决的工作态度、更加严谨的法律程序、更加强化的工作力度投入到下一阶段工作中:一是针对水上建筑施工和营运产生的安全隐患,采取一切措施阻止其人员在水上活动。二是《责令整改通知书》到期后,当事人仍未处置或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