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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跟踪督办 及时消除隐患 促进规范经营

日期:2017-09-06 09:46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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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大公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加强了对长江干线主城港区的码头检查,并对存在突出隐患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8月31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长江委囤船”存在为货运船舶提供靠泊服务的港口经营行为,经过调查核实,分局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码头业主“立即停止船舶港口服务,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其港口经营。”通过几天不间断的巡查,该码头已停止了对外经营船舶停靠的港口经营行为。

   9月4日,分局安排执法人员先后到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和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入沟通,主动服务,督办港口隐患整改情况。对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提出的申报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执法人员耐心地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并要求该公司抓紧整理上报申报材料。针对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上分公司六码头、十码头、十二码头存在的诸多隐患,该公司已经决定处置部分老旧趸船、驳船等资产。分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与集团部门的负责人深入交换意见,要求集团制定出老旧趸船拖离港口的工作及维护方案,同时要求集团领导高度重视,依法且科学决策,向分局、市局迅速上报水上综合码头的整治工作方案。

   下一步,大公桥分局将加大港口、岸线巡查、巡检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对滨江重点岸线港口的监管与服务力度,不断规范港口经营行为,保障港口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并为配合主城区水域港口设施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积极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