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连续19年无水上安全责任事故
近年来,秭归县地方海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安全责任体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了辖区水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监管业绩不断攀升,实现了连续19年无水上安全责任事故目标。
一是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全年完成船员注册91人次,辖区渡船网格化监管机制及GPS北斗卫星、AIS终端设备使用覆盖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圆满完成2018年度渡船强制保险工作,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1期,联合乡镇开展乡镇船舶管理人员、水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2期,完成了2017年度渡船补贴以及2017年燃油补贴资料收集统计发放工作,对6个乡镇12个渡口签单发航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隐患整改。会同三峡坝区海事处、宜昌归州海事处对在航道内非法设置垂钓平台、私人快艇无证航行及无证驾驶、非法运砂船舶非法运输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对未整改到位的6处非法垂钓平台启动了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逾期未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着力规范辖区小型快艇经营秩序,拟定《秭归县水域小型自用快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辖区水域小型自用快艇专项整治。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全年以“打非治违”、全市水上安全专项检查、“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大约谈、大排查、大暗访、大警示”四大行动、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改联合执法专班行动等活动为抓手,强化春运、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十一以及九畹溪开漂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大渡船、惠民8号、惠民9号等客渡船安全检查及日常巡查力度。强化各类重点对象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改联合执法专班行动,认真履行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防止船舶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年共开展安全检查38次,查处并整改隐患71处。

四是狠抓规范整治管控。全县共取缔码头16个,“规范提升”码头18个,完成了非法码头整治县级验收及省级终期验收工作。督促码头全面落实了各项安全环保防洪措施,确保了保留码头安全规范运营,紧扣拆除、清场、复绿“三个到位”要求,岸线复绿率100%、公示牌设立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