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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强举措 污染防治成合力

日期:2019-03-28 16:33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杜凇 向姗妮阅读量:

  为进一步理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职责,确保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落到实处,3月26日,秭归县交通运输局、秭归县港航局相关负责人到三峡坝区海事处开展工作交流,就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和非法码头监管措施进行对接。

  双方围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分析了接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企业现状和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就如何提升水上安全监管和防污染管理能力交换了意见,并围绕如何根据船舶污染物的种类确定相应的作业方式、管理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针对下一步非法码头监管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了以下重点管理举措:一是严格资质备案管理,严格按照整改合格船舶名单对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港口经营人资质实行备案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交付作业时,必须报告县港航局和三峡海事部门,并及时、准确、规范填写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不得漏报、少报或者不报。二是实行定点交付作业,指定福广码头、物流园二期码头分别为的临时专用码头和应急码头,接收单位不得在其他水域或码头进行交付作业。三是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强化部门相互支持配合,三峡坝区海事处配合加强庙河水域监管,严禁船舶在此水域进行砂石装卸作业。

  结合本次部门对接形成的工作意见,秭归县港航局初步修订完善了《三峡坝区海事处、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宜昌海事局归州海事处关于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的意见》,下一步,将邀请宜昌海事局归州海事处、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进行集中对接研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强化部门联合,确保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