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方海事部门开出首张船舶燃油不符合标准罚单
日期:2019-05-13 09:09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王继友阅读量:
5月5日,宜昌市地方海事中心对一艘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船舶进行行政处罚,这是宜昌地方海事部门针对船舶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日,中心委托第三方燃油检测机构对辖区船舶燃油质量随机抽检,据检测报告发现,秭归明华渡船送检样品硫含量为29mg/kg,该含量超过了内河船应使用硫含量≤10mg/kg的柴油标准。海事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5月5日对该船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00元,并对船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到正规加油站加注合格燃油并保留供受单证。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扎实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船舶燃油、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抽样样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船舶染污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守护宜昌碧水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