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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突出六大重点 打好长江大保护“组合拳”

日期:2019-05-15 15:41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周山熔阅读量:

  一是定方案明职责,念紧生态“紧箍咒”。2017年县政府下发了《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17-2020年),分年度明确辖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目标及各部门工作职责。2019年,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的意见,就严格资质备案管理、实行定点交付作业、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再次明确部门职责和具体举措,为港口和船舶运营划清了生态底线。

  二是推岸电广覆盖,树立绿色发展“新标杆”。积极协助国网供电公司全力推进秭归港口码头岸电建设,完成秭归港客运码头6个泊位岸电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建设,并配备了随水位变化自动收放电缆的供电箱,可同时为6条趸船、500千伏安大型游轮提供岸电服务,预计年替代电量1200万千瓦时,可替代燃油3060吨。其余经营性码头于2019年3月完成了岸电设施升级,基本实现港口岸电全覆盖。

  三是抓整治促规范,环保整改“增颜值”。督促码头业主按照“环境整治八条”要求对所属码头进行改造。全县18个码头投资约4000万元开展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硬化港区道路9万平方米,绿化港区2.33万平方米,新建库棚面积3.95万平方米,建设污水沉淀池63个,除锈亮化趸船17艘,库棚、皮带机等作业设施实封闭围挡作业,码头购置洒水车11台,码头周边大气污染、水污染情况得到明显遏制,码头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日巡查全覆盖,从严处罚“出重拳”。落实“每两天一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确保巡查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报表有存档。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2019年以来查处涉及环保污染船舶13起,罚款32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运砂船舶一艘,属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来在宜昌辖区内查处的首起非法运砂案;对“秭归明华渡船”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进行处罚,开出了秭归地区首张渡船燃油质量不达标罚单。

  五是抓联单建机制,齐抓共管“全闭环”。以坝上待闸水域为重点,县交通局牵头,协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秭归县分局、三峡坝区海事处、宜昌海事局归州海事处、长航公安秭归派出所等部门落实联合监管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季度联合执法制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次,组织开展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联合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3次。建立完善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联单制度执行以来,辖区内日接收船舶固体垃圾约2吨,船舶油污水约1吨,截止到2019年4月,累计接收转运及处置船舶生活污水532.4吨,生活垃圾1055.78吨,油污水407.74吨。

  六是抓源头严把关,提升动能“减污染”。强化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全县备案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4家,垃圾回收船3艘,油污水回收船6艘,多用途回收船1艘,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年接收能力分别达到7388吨、14456吨、63848吨,接收能力提前2年实现目标。2019年年初,首艘投资300余万元的污染物多用途回收船“蓝江1号”建成,同型号多用途回收船“蓝江2号”于4月底完成了船体建造。已累计拆解“吨位小、油耗高、污染大”的老旧落后运输船舶26艘。督促全县所有渡船对厕所进行封堵处理,杜绝渡船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督促县内在籍船舶加装生活污水贮存柜,要求船舶在停泊过程中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入江中,必须交付具备生活污水接收资质的企业进行接收转运。通过对船舶进行防污改造,从源头上堵住了船舶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