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全力推动辖区水运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各地水运行业正积极地推进复产复工。秭归县港航管理局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共商解决难题,加强协调服务,全力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受理10家水路运输企业、5家港口企业复工申请,正依照程序进行复工复产逐级审批,9艘渡船正式投入渡运。
一是未雨绸缪,提早安排部署。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稳定之后,县港航局提早谋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研究,以科室为单位,及时收集汇总水运、港口企业、渡口渡船复工复产可能面临的突出问题,群策群智,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了辖区企业复工复产需重点把握的政策口径、重点关口、关键环节。
二是组建专班,强化复工受理。分港口企业、水运企业、渡船三块,结合科室分工,组建了复工复产现场考核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复工材料受理及审核。结合实际制定了《秭归县港航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表》,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控机构组建情况、疫情防控方案情况等9个方面细化了现场核查重点。同时,加强协调服务,紧扣政策口径,及时将上级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要求宣贯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严把复工准入。督促各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复工复产。要求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员工的当前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开展办公场所消杀,紧扣“八个到位”要求,全面到位后方可申请复工。同时,要求企业及船主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的同时,一并对后期疫情防控措施作出书面承诺。
四是细化措施,加强现场管控。对满足复工条件的企业或船舶,联合长航公安、三峡海事、长江海事、地方乡镇政府进行开航前检查,督促企业船主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前期准许复工的临时应急码头,落实专人加强企业现场管控。要求企业提前上报作业区作业人员并予以锁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港区作业场所对港区锁定作业人员,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体温监测,严禁港区人员与作业船舶人员交叉串动,减少人员聚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