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党委(以下简称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委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等,组织集体专题学习3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打牢思想根基。二是深刻检视剖析。9月30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一是坚持压力传导。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改工作专班。中心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亲自领衔重大事项。班子成员以身作则、靠前督战,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制定了《中共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22个问题,全面分析研究,制定了70条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三是坚持定期研判。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5次,听取整改进度,研究相关问题。召开重点项目建设、绿色发展、船检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题办公会议4次,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专班一周一督办,每周向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整改进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是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9类规章制度认真梳理自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3项。二是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坚持不护短,不回避,在民主生活会及专题支部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深刻反省,引以为戒。三是全覆盖排查廉政风险。开展关键岗位全覆盖廉政风险排查,共查找风险点72个,制定整改措施81条。深化设岗定责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岗位责任意识,督促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有差距。
(1)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有差距。
一是截至12月底,4个待销号的码头已完成省级销号。8个未完成整改销号的码头中,已完成整改和省级销号5个;1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待省下文销号;剩余2个已完成拆除工作和市内验收并向省相关部门申报审核。二是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非法码头长效治理机制的通知》,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岸线规划管控、确保非法码头不反弹。
(2)推动长江岸线资源集约利用力度不够,部分砂石集并中心建设进展缓慢。
一是对未开工建设的砂石集并中心项目抓紧推进前期工作。王家嘴砂石集并中心已完成地灾评估、防洪、工可、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等工作并上报,进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三口堰砂石集并中心项目已确定项目建设业主,并启动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规范提升砂石集并中心项目完善手续办理进度。驿马冲砂石集并中心已按历史老码头政策启动相关审批程序;红高建材砂石集并中心岸线申请材料已报送到省级主管部门;毛家场砂石集并中心已于12月20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在建中的七星台砂石集并中心项目正在进行业主变更工作。三是加强规范运行管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6个砂石集并中心,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按规定进行营运。
(3)部分船舶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一是全面建成投运。针对部分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的项目,实施点对点指导和月调度、月通报机制。2021年4月兴山香溪河流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投入使用,6月长阳清江流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猇亭云池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黄柏河防污染综合保障基地投入使用。二是不断完善功能。9月底前对《宜昌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16-2020年)》相关建设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三是强化绿色发展。认真落实绿色航运发展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船舶生活污水装置改造等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宜昌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2.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
(1)部分港航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多方沟通协调。清江旅游航道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列入全国首批旅游航道建设项目,该项目工可报告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10月市交通运输局、中心主要领导3次赴省厅专题汇报清江旅游航道项目。经多轮对接,项目单位正在修改完善工可报告,并按部、省旅游航道试点项目要求推进。二是10月中心主要领导参加《湖北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专家评审会,积极争取我市重点水运项目纳入省级规划。落实“周动态、月报告”,加强全市重点港航项目调度,9月28日枝江化学品洗舱站完成陆域交工验收,12月15日秭归LNG主体工程交工验收;12月16日三个油库迁建码头主体工程交工验收。
(2)船舶检验服务能力不足。
一是积极争取,加大验船师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了验船师配备需求方案,上报了三定方案建议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船舶检验图纸审查专业人才1名。二是配合加强对脱检船舶管理,积极做好船检工作。集中组织学习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行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183艘脱检船舶进行了分类排查,发布船舶到期检验资讯,公示船检证书过期(或即将过期)船舶清单,提醒船东按期报检,及时优质做好检验工作。截至2021年12月28日,已检验船舶31艘,检验中3艘,报废拆解船舶38艘,灭失船舶6艘,停航停运船舶64艘,转出船舶1艘,失联船舶10艘,达不到检验条件30艘,已通报给海事部门予以协同管理。三是加强船检保障能力建设。启动湖北宜昌船舶审图中心筹建工作,目前省局已下达审图中心筹建批复。设置启用了船检营运检验服务站,在三峡坝区和临江坪待闸锚地提供集中便利的营运检验服务。运用e船检线上报检平台,全面实现即时船检线上申报检验工作。截至12月27日已完成检验业务1317单。四是提升验船师专业技术水平。坚持执行“周早学”,“季研讨”制度,坚持开展年度培训和县市区验船师集中调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已完成6期船检视频培训。
3.推进机构改革不到位。
一是完善“三定”方案。结合中心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和港航事业发展需求,10月21日已上报《关于报送“三定”方案建议稿的请示》。二是明确岗位职责。10月26日印发《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部门工作职责》。三是稳定干部队伍。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负责人交心谈心,听取意见,统一思想,稳定人心。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9月27日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25人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进行随堂测试,合格率100%;二是深刻剖析反思。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深刻剖析和自我检讨。三是专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心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四是加强督办检查。10月下旬,中心党委委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11月中心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并上报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召开专题会检查反省。9月30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刻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10月13日,中心印发《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单化。三是开展专项检查。10月中下旬,主责办对各支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督办。10月29日,中心党委专题研究主体责任工作,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开展警示教育。9月召开廉政教育暨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中心主要负责人以《以史为鉴以廉为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港航精兵强将》为题进行廉政党课宣讲暨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以案说纪”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层干部代表结合警示教育、行业典型案例及身边人身边事进行交流发言,并作出廉洁承诺,中层以上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7篇;9月29日,组织中心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及家属代表开展“清风满家 家庭助廉”活动;10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市“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五是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坚持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扎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做好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中心重点岗位人员47人排查廉政风险,查找风险点72个,制定防控措施81条。建立科级干部个人廉政信息档案21份。二是开展谈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各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99人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同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咬耳扯袖谈心谈话40人次;纪委完成“细治入微”全员谈,了解思想及工作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了提醒。三是开展廉洁评定。向服务对象发放部门或个人廉洁情况测评表,收回测评表69份,无不廉洁反映。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派驻市交通运榆局纪检监察组未按要求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组务会全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组长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杜绝应报不报、少报漏报、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2)市港航中心纪委聚焦主业不够。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督办。对巡察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周动态督办,定期报告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并上报推进情况周报。二是开展重点工作监督。9月份制定中心《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方案》并执行,11月份修订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中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11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黄柏河防污染综合保障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三个油库码头迁建等6个重点项目及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监督,并向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题报告。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文明创建及政务值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上溯一级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绩效奖惩兑现。四是开展政治生态研判。10月底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查找短板弱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3.文件种类多,文件数量明减暗增。
一是精简文种,10月将行政文种由原来的13种精简至3种。二是严格执行绩效考核规则,每季度对发文质量进行考核。三是开展自查,重点围绕文件、会议、检查督办考核、责任状、工作群等方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解散了1个qq讨论组,中心纳入精简范围的qq、微信群仅保留1个。四是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和发文数量,按程序严格审核,推进合并发文,减少不必要的发文,严禁将该编号的发文改为不编号的发文。
4.专项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专项核查。9月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成立核查专班,对专项资金补助审核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就相关情况提交了专项报告。二是专题调查。10月成立专题调查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11月将调查情况向中心党委及上级纪检部门进行了专题报告。三是健全制度。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完善专项资金审核发放档案,加大对船员的宣传贯彻力度,促进规范运行。
5.国有资产长期闲置。
一是按《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将相关国有资产划转至宜昌交旅集团所属的宜昌港务集团。二是修订完善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严谨规范。三是实施2021年度资产清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宣贯和深入解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担当作为不够,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一是大力开展清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收工作,制定方案,采用上门清收、电话清收、公告清收、短信留言清收、请相关单位协助清收、督查清收等方式组织清收,见面送达22户清收通知书,公示送达4户清收通知书,对重点对象现场入户清收先后共70余次,并向市政府上报专题请示。二是主动提请研究。7月23日中心上报工作报告;9月向地方法院及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就相关情况进行法律咨询;10月13日上报清收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已报请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上报清算核减资金的请示,11月30日市政府已批复,目前已按批复意见和程序处理到位。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提高认识。9月组织中层干部25人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并对学习内容进行了随堂测试,合格率100%。二是开展自我批评强化责任。中心主要领导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了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参会人员充分发言,专人做好记录。10月中心党委对三季度党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3)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不到位。
一是及时说明。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2019年问责处理情况作出了检查及整改情况说明。二是举一反三,落实制度。9月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认真学习,要求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调班子成员要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对未按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做情况说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4)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
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支部巡察整改主题党日、支部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领导深刻剖析,作出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支部活动反馈机制,明确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进行补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一是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二是10月上报三定方案,待上级批复后按程序执行干部轮岗交流。
(2)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足。
一是引进专业人才。已公开招聘3名专业人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船舶检验图纸审查专业人才1名。二是提升干部素质。开展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培训2期;船舶检验专业人才培训182人次。三是有序推进领(主)办项目。深入实施”领(主)办项目,做工匠猛将”党建品牌创建,2021年中心业务骨干领(主)办项目20个,推动中心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3.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支部书记就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进行谈话,要求各支部书记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二是各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10月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刘晓男同志以“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中心党务干部培训基层党建实务,促进基层党务干部工作水平的提升。三是召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巡察整改反馈的党建专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支部书记开展了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强化党内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加强指导。各支部联系领导分别参加联系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指导。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一是分管领导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纪实。二是集中培训。9月组织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支部建设有关党内法规,并组织随堂测试。三是查漏补缺。10月各支部全面核查2018年以来党员发展基础资料,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纪实材料。四是强化督办。中心党委加强平时抽查和季度检查,10月28日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重点检查。10月29日,中心党委会专题听取第三季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汇报。五是固本提质。开展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发挥党建引领,夯实党组织基层基础。10月28日,机关一支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小组建设观摩现场会,对标学习先进,促进党小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政治引领,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性是第一属性、第一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党委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所在党支部、所在部门工作的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做廉洁从政表率。
(二)保持力度不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水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堵塞漏洞。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深入推进“四化”工作法,“领主办项目,做工匠猛将”党建品牌创建,全员素质提升项目,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真正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港航精兵强将。
(四)巩固深化成果,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通过巡察整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上受到了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了进一步鞭策。中心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聚焦“六城五中心”战略目标和畅咽喉强枢纽工作部署,紧扣“好正实优”要求,真正做到思想破冰,努力发挥水运优势和特色,努力推动高等级智慧航道、高水平特色港口、高品质航运服务和高标准能力建设等发展,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宜昌水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联系电话:0717-6752037,邮政信箱:宜昌市环城东路60号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ghjw@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346322。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