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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多措并举推动“信用港航”建设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9-23 15:07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田清俊、吕美颖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我中心推出多项举措促进中心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推出“信用港航”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中心聚焦船舶登记、船舶交易、工程建设、船舶检验“放管服”等重点领域,针对港航中心特点,制定了《信用港航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通过建立完善网上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信用承诺机制、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信用修复机制五项信用机制,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强化保障措施,为“信用港航”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信用宣传。三是强化督办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三、创新推进,依法公示公开,全面推动“信用港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船舶登记审批事项由市场主体诚信申请提交。2022年3月起,船舶登记审批事项办理全面实行由船东对申请资料现场诚信签名和诚信提交。目前共完成诚信船舶登记185艘次,船舶登记申请材料质量进一步提高,船舶登记审批通过率100%。

  二是船舶交易服务事项由市场主体诚信申请提交。2021年底,全省首创的“船舶交易小助手”项目上线,实现了网上办、网上传送、信息共享和交易双方“只跑一次路、一小时现场办结”加速度。为充分体现船舶交易双方依申请主动性和合法性,保证买卖双方互信互认,降低交易鉴证风险,2022年5月起,船舶交易全面实行由买卖双方对申请资料线上、线下诚信签名和诚信提交。目前,“船舶交易小助手”已完成船舶交易网上诚信办件49艘次,线下诚信办件15艘次,交易金额1.26亿元,被评为省级第六批创新成果实践案例。

  三是公开公示、信息共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中心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信用公示。船舶登记类、工程建设类在办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省社会信用平台公示,船舶检验类在次月1日前公示,2022年5月公示内容由行政许可事项延伸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2022年1-8月,港航中心在湖北省社会信用平信用中国共完成行政审批信用信息公示796件,向宜昌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宜昌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共享推出8期船舶登记、船舶检验及工程建设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