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报道 十九
2024年,我中心积极贯彻省政府《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落实省、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围绕本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立足港航工作实际和水运特色,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现将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五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题报道如下:
一、在全省探索推进“船舶审图分阶段退审”试点。
(一)推进措施:
1.根据船舶建造特点,制定分阶段审图相关具体方案及措施;
2.在部分常规船舶的审图中开展分阶段退审试点。
(二)完成情况:
1.全面运行“船舶电子审图系统”,并根据船舶建造特点,探索研究船舶图纸审查分阶段退审机制,缩短审图及建造周期。
2.4月,选取1艘传统动力船舶“镔港601”开展分阶段退审试点工作。
3.10月,制定分阶段退审方案,并上报中心党委会通过。对新能源船舶开展船舶图纸分阶段退审试点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已对30艘新建新能源船舶实施分阶段退审试点工作。
二、完善 “长江船舶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配套建设,持续探索营运船舶互检互认机制。
(一)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长江船舶检验一体化工作站(宜昌)营运检验工作,为船东做好就近发证、就近整改、就近发证的便民服务;
2.建立质量体系,持续探索和其他地方船检机构(重庆,河南等地)建立营运船舶互检互认机制,降低长期在外地作业的宜昌籍船舶营运成本,提高营运效率。
(二)完成情况:
1.持续做好“长江船舶检验一体化工作站(宜昌)”检验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已为1493艘船舶提供通检互认服务。
2.2024年5月,主动和省船检局对接,参与省内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
3.2024年10月1日,中心作为湖北省两家示范点之一,正式承接全国范围内的船舶检验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已面向全国开展6艘外省籍船舶通检互认工作。
三、建设“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长江中上游第一个水上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一)推进措施:
1.深入调研,推动关联部门调研形成《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2.联合成立,推动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在宜昌临江绿色服务区挂牌;
3.联合运营,派驻值班律师,每周线上、线下、现场常态化开展服务,依法护航和维护水运行业合法权益;
4.开展宣传,通过内外媒体开展相关宣传,逐步扩大中心在长江中上游影响力。
(二)完成情况:
1.1月26日,经过多轮研讨与论证,关联部门联合印发了《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2.1月26日,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由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承办)等9家单位共同组建的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3.截止12月31日,开展现场值班43次,共建单位轮流现场办公,接受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等相关活动90次。
4.交通运输部、中新网湖北、中华航运网、荆楚网以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宣传报道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
四、继续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打造“美丽宜渡”品牌。
(一)推进措施:
1.服务指导各地完成乡村渡口提档升级方案,实施12道及以上渡口提档升级;
2.建立市县两级调度机制,服务推进地方“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建设;
(二)完成情况:
1.2024年,全市15道渡口提档升级项目已完工。
2.建立月调度机制,推进地方”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建设。
五、优化运输结构,积极支持、指导服务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一)推进措施:
1.协调联合创建方案编制工作,做好对上汇报工作;
2.推动枝城港、姚家港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并申报第五批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
(二)完成情况:
1.枝城港铁水联运码头今年6月正式投产,钟摆航线新增枝城-白洋航线。今年11月正式开通双宜航线。
2.姚家港煤炭码头、化学品储运中心基本完工。
3.交通部未组织开展第五批多式联运申报,枝城港、姚家港已做好申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