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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1-05 16:46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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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直各部门:

      二○○八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开展“两项讨论、两项活动”、“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五杯”竞赛、“三城联创”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行业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为弘扬成绩,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局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集体)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水路交通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成绩显著;

    2、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强;

    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行严格,管理、服务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4、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两项讨论、两项活动”、“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五杯”竞赛和 “三城联创”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干部职工作风扎实,精神面貌良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5、安全、优质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先进水平。

    (二)先进个人

    1、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思想作风正;

    2、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进取精神强;

    3、热爱水运、无私奉献、道德素质高;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

    5、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完成任务好;

    6、服务人民,奉献水运,社会形象好。

    二、评选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2个;

    先进个人按本单位(部门)人数的20%推荐。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先进集体采取按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和各单位(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个单位(部门)向局推荐本单位(部门)以外3个单位(部门)。

    2、先进个人按本单位(部门)人数的20%推荐,以科室、处为单位,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推荐。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评选要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照顾,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推荐到局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审批表。

   3、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必须于2008年12月28日前报局党办。

 

    附件:1.宜昌市港航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08年度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