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处、机关各科室、局直各部门:
二○○八年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两项讨论、两项活动”、“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五杯”竞赛、“三城联创”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载体,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紧抓创建工作的时代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全面推动了港航海事系统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港航海事系统中表彰10个先进单位(集体)、10名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集体)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水路交通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积极开展“两项讨论、两项活动”、“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五杯”竞赛、“三城联创”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2、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革意识强;
3、积极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居全系统先进水平;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5、在“两项讨论、两项活动”、“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五杯”竞赛、“三城联创”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干部职工作风扎实,精神面貌良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6、坚持纠建并举,抓好行风建设,无严重违规违纪案件。
(二)先进个人
1、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思想作风正;
2、勇于创新,锐意改革,进取精神强;
3、热爱水运,无私奉献,道德素质高;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
5、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完成任务好;
6、服务人民,奉献交通,社会形象好;
7、近几年年度考核曾获优秀等次。
二、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活动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港航(海事)部门、水运企业及专业企业下属单位(集体)和干部职工。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今年拟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不分名额,各单位可根据条件,结合实际,推荐先进单位(集体)1-2个、先进个人1名。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严格标准,不搞平衡照顾、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3、对今年申报到省交通厅、省港航局、市交通局,上述单位已确定给予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为先进单位(集体):(1)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2)有严重违纪问题发生;(3)出现重大刑事案件;(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5、推荐到市局的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要填写申报表(附后),连同事迹材料各一式二份,于12月28日前报市局党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到ghjdb@yahoo.com.cn。联系人:吴优;电话:6745129。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6、各单位将2008年精神文明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思路于2009年1月5日前报市局党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到ghjdb@yahoo.com.cn。
附件:1.宜昌市港航海事系统二○○八年度先进单位(集体)申报表
2.宜昌市港航海事系统二○○八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