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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的通知

日期:2009-02-17 16:30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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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管理工作,提升客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我市乡镇渡口、渡船数据资料库,根据湖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日止,在我市开展为期45天的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海事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普查登记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的乡镇渡口渡船普查工作专班。对此次乡镇渡口、乡镇船舶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检查督办,务必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各地海事部门应对辖区内的乡镇渡口渡船进行拉网式清理,逐个渡口、逐条渡船进行登记,并将真实有效的数据填入《湖北省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表》。
  三、各地海事部门应在普查登记结束后,于4月3日前写出书面小结连同《湖北省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表》上报我局(表格要求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表格发送市局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ycghjhzk@yahoo.com.cn)。
  

        联系人:李安莉;联系电话:6742558
  

        附:湖北省乡镇渡口、渡船普查登记表 附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