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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宜昌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日期:2009-05-27 10:09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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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2009年宜昌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订了《2009年宜昌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推进渡口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巩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为目标,紧紧围绕正在进行的“平安水域”创建行动、“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双十佳”竞赛等系列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水上安全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和认识,进一步筑牢安全基础。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其中6月14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宜昌市地方海事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程家振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龚辉权、李中华、纪委书记魏金哲,局长助理张忠阳任副组长,市局航政科、船检处、运输科、工程科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和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局航政科,由潘云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也要成立相关的活动机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6月14日,各地要在各海事办公场所、港口码头、水运企业、乡镇、村、学校等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宣传标语、彩旗、条幅,还要对广大船主船员、水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广泛宣传省局、市局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双十佳”竞赛活动的现实意义,使辖区涉渡乡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客渡船船员的受教育面达100%,要突出地方特色,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将各项活动深入宣传到人民群众当中去。
  (二)继续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广泛宣传“救生衣行动”的现实意义,使辖区涉渡乡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客渡船船员的受教育面达100%,引导其自觉拥护救生衣行动,自发抵制漠视救生衣的麻木行为。各地要加强救生衣行动的责任落实,做好检查、督查,对缺损的救生衣要督促及时更换,加强对正确摆放救生衣的指导,做好学生、乘客自觉正确穿戴救生衣的宣传,严禁救生衣配备流于形式,重蹈“救生衣不救人”的覆辙。
  (三)开展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对全市229处渡口实用性和583艘渡船适航性及船员适任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人,跟踪整改。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继续加强对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有效打击非法渡运,消除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力度,加强客运码头、港站、渡口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安保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巡查密度,严厉打击农用船、“三无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对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书面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并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以消除安全隐患,真正让人民群众乘上平安渡,坐上放心船,
  (四)渡口改造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全市6月底前确保改造渡口15余处,各地要集中精力,抢抓机遇,加强调度,采取措施,逐一解决启动资金缺乏、乡镇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认真落实“渡口建管,乡村主导;坡岸硬化,设施配套;渡船适航,渡工持照;安全渡运,方便可靠”32字方针和渡口达标“定改造项目、定建设规模、定质量标准、定工作流程”的具体要求,努力实现“改造保障强劲有力、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改造效果耳目一新”。
  (五)开展应急预案救援演练活动。
  6月份市局将组织一次水上应急预案演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让群众、船员、学生等在演练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应急处置,提高避险能力。在实战检验的基础上,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广泛组织、协同推进、严格落实。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安全生产月”中要重点宣传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使“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人心,形成合力,以月促年。二是与“三项行动”相结合,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与“平安水域创建行动”“双十佳”竞赛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活动的意义及目的,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船员的水上安全意识。
  (三)创新内容,增强实效。各地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实际,创新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建立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检查、全月有覆盖的长效机制。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材料报市局。联系人:田清俊。联系电话:674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