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部门:
2009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开展“五型”机关、“六型”文明示范窗口创建、“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和“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等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行业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为弘扬成绩,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局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集体)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水路交通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成绩显著;
2、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强;
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行严格,管理、服务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无违纪违规问题;
4、积极开展以开展“五型”机关、“六型”文明示范窗口创建、“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和“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等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干部职工作风扎实,精神面貌良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5、安全、优质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先进水平。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好;
2、勇于创新,锐意改革,进取精神强;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道德素质高;
4、热爱水运,无私奉献,完成任务好;
5、勤奋务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
6、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工作有特色;
7、服务人民,奉献水运,社会形象好。
二、评选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3个;
先进个人按本单位(部门)人数的20%推荐。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先进集体采取按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和各单位(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个单位(部门)向局推荐本单位(部门)以外3个单位(部门)。
2、先进个人按本单位(部门)人数的20%推荐,以科室、处为单位,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推荐。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评选要坚持标准,不搞平衡照顾,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推荐到局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审批表。
3、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必须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局党办。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