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港航海事系统目标任务进行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处、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我局年初与各单位签订的《2009年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各单位2009年的工作进行综合目标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09年12月底为自查及准备工作阶段,各单位根据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自查自评。2010年1月5日开始考核,至1月15日前结束。1月20日前完成考核情况综合汇总。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并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以年初各单位与市局签订的《2009年目标责任书》为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中对下列情况实行加分或不评分:
1、单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加1分;
2、综合性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加3分;
3、实行量化考核的,完成情况每超过考核指标一个百分点加0.1分,但最多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
4、凡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一票否决”处理的,此次只考核,不评分。
三、考核办法
一是听取各单位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二是查阅相关记录和资料,三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考核分数不当场反馈。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组长:龚辉权、张池松
成员:吕林洪、李军
考核单位:枝江港航海事处、宜都港航海事处、长阳港航海事处、猇亭港航海事处、大公桥港航海事处、夜明珠港航海事处、党办、费收科、工程科技科、老干科
第二组组长:魏金哲、张忠阳
成员:李丽、陈永乾
考核单位:兴山港航海事处、秭归港航海事局(处)、夷陵区港航海事处、局办、计财科、航政科、检查站、运输科、船检处、代理公司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