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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12-31 17:07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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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水上交通将迎来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高峰期。同时正值冬季,低温、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和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各地海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吸取12月25日“鄂天门渡轮061”与“鄂仙桃拖68”两船碰撞至3人死亡的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前着手制定方案,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上交通畅通、安全、有序。
  二、加强宣传、营私造氛围
  节日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节日气氛,通过媒体宣传、印发安全手册、张贴标语等措施,宣传节日和春运期间水上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各种便民措施和春运信息,同时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营造关注、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客运、渡运船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使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各地应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确保查处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要对参与客运的客船、渡船及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和消防救生设施检查,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备、船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船舶营运。要加大巡航力度,增加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四客一危”船舶和重点时段的现场监控频率,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农(自)用船舶非法营运载客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客船超载和货船超吃水行为,对超载客船要按规定从重处罚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超吃水船舶严禁签证放行。
  四、加强预防预警,完善突发情况应对措施
  各地加强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采用一切可行的方式,确保气象和航行安全信息及时传达到船舶和企业,督促做好各项应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在春节前对所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员、物资、设备和资金保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反应及时有效。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坚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凡辖区发生涉水事故,无论是否水上交通事故,各单位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