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港航管理局防汛值班通知
日期:2011-06-17 15:35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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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部门:
目前长江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值班人员。各地应明确防汛值班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局机关防汛值班,正常工作时间由局运输科负责(电话,6741491),其他时间(中午11:30至14:30,下午17:30至次日8:00)和节假日由当天政务值班人员负责(电话6742186).
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准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值班期间,不得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问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