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防汛值班通知

日期:2011-06-17 15:35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阅读量:

 

  局直各部门:

  目前长江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值班人员。各地应明确防汛值班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局机关防汛值班,正常工作时间由局运输科负责(电话,6741491),其他时间(中午11:30至14:30,下午17:30至次日8:00)和节假日由当天政务值班人员负责(电话6742186).

  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准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值班期间,不得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问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