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30 17:56:00
元旦、春节临近,为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