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港航管理局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安全生产优秀工作者的通报》(鄂政函〔2018〕35号),宜昌市港航管理局荣获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全省仅有50个单位、全市仅3个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平安水域”为重点,务实重行,创新超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科学监管,构建海事治理新格局。以“海事监管+”为手段,实行“管控+处罚”“巡航+治理”“联动+整改”,针对不同时段突出监管主题,精准发力。
——三级联动,实现防范能力新提高。实行一级企业自控、二级县市港航海事部门安全监控、三级市级港航海事部门监督防控三级联动,成立全国唯一“零收费、一站式”船舶交易中心,实现船舶安全源头管控。
——环保攻坚,展现污染防治新成效。在全省率先出台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和“一预案一规划两制度”,港口和船舶污染物实现全链条管控。

——智慧海事,实现提质增效新突破。建立远程监控中心、近程指挥平台、船艇现场应急调度的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对主城港区布设“e航千里眼”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国第一家船舶检验档案数字化。
——联防联控,推进应急保障新提升。修订完善水上搜救、港口及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手册,开展“宜昌水上快速救生演习”,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市区“一趸一船一艇”的标配。

——教育培训,培育安全文化新内涵。在贫困山区学校开展“平安进校园诗画竞赛”爱心行动,开展“月月学,月月考”、“大家开讲”、执法人员游泳、普通话培训达标、“法制港航,清慧水运”拉力赛活动,形成丰富多彩的安全监管法制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