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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休眠船舶清单公示

日期:2021-04-20 16:33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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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灭失船舶集中注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船舶[2021]75号)文件要求,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通过船舶登记系统筛选出本辖区现有登记船舶中的休眠船舶,并制作成《2021年度休眠船舶清单》。船舶登记休眠船舶即:船舶登记系统里因为多年未申请换证而处于休眠的船舶。现将该清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清单名称:2021年度休眠船舶清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公示期限3个月。

  三、质疑

  各船舶所有人对清单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向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提出质疑。

  四、其他补充事宜

  清单里涉及船舶所有人请在公示期内到宜昌市地方海事中心完善船舶登记相关手续;对船舶确实灭失但未进行注销登记的船舶所有人,请主动办理船舶注销登记。

  对于公示期结束后仍未完善船舶登记手续的船舶,其船舶国籍证书将于依法予以注销,并录入异常船舶库。录入异常库船舶所有人可能会因不主动注销船舶所有权而影响个人或公司信誉,及产生相关税费缴纳、法院扣押、安全事故追责等问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美颖

  联系电话:0717-6732490、0717-6732618

  附件:2021年度休眠船舶清单.docx

  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2021年4月20日